上部_第一卷 秦国咸阳-《寻找前世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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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该去上朝了,时辰已经不早了。”一个温和的男声从转廊拐角处传来,循声望去,一位身着紫色朝服的男子出现在众人眼前,相比起李信,这位男子年纪更轻,肤色白皙,眉目和李信有几分相似,应该说比李信更为秀雅,但同样高贵的气质中却是带了几分温润之气。
“越哥哥!”茗颜见到他也是十分欣喜。
越哥哥?那么眼前这位就是造成李信和茗颜三世情劫的始作俑者——李越了,可是看他的样子,实在是不能和一个性犯罪者联系起来,莫非此人有双重性格,或是深藏不露?我不由摇了摇头,人心难测啊。
“大哥,你和阿颜就快成夫妻了,怎么还像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李越微笑着说道。
“越哥哥,你就不要取笑我们了。”茗颜咬着嘴唇,脸上的红晕越来越深。
“这个不分尊卑的弟弟,连大哥也敢取笑,以后等哪天你有中意的女子,到时就轮到我取笑你了。”李信笑着,一掌拍在了李越的肩上。
“大哥,好痛!”李越一边揉着肩膀,一边躲开。
三个人都笑了起来。看着眼前这一幕,兄弟友爱,情意无限,有谁能料到将来竟会变成那样的悲剧呢……
一直观察着李越的我,没有漏掉他眼中一闪即逝的异样。
第三章 游湖
就这样在茗府不知不觉已经住了六七天,离李信出征的日子只有十来天了,每日临上朝前,李信必定会先来茗府看一眼茗颜,每次也必然是李越出现催促他上朝。经过我的连日观察,看来李越也喜欢茗颜这件事不假,偶而从他眼神中流露出来的失落和压抑倒着实令人有些同情,但后来又怎么会完全失去了理智呢?
自来了秦国后我还没有好好看看这里的一切呢,反正现在李信还没有出征,今天趁着出外替茗颜选购胭脂的借口正好逛一逛咸阳城。
刚踏出府外,迎面而来清新的空气不由令人心情舒畅。我行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好奇的东张西望,这毕竟是我第一次穿越嘛,哪像飞鸟,已经穿得麻木了。
“哒哒哒”,身后忽然又传来一阵马蹄声,我为什么要用个又字?难道,莫非,没这么巧吧。我刚回过头,就见一人策马疾驰而来,路旁行人纷纷躲让,我的气又开始有点不顺了,是哪个混蛋在城里还这么快的速度,简直就是扰民。我从怀里掏出了定身咒,这次不听师父的了,至少给那个混蛋一点教训。
刚默念了两句咒文,忽然听见一声惊叫,“那个孩子!”我一眼望去,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跑到了路中央,那*看着就快踩到他了,我心中一急,也管不了这么多了,以最快的速度冲了过去,一把抱起他,一边迅速地念完那两句咒文,就在马蹄离我脑袋只有几公分的时候,“啪!”一声,终于赶得及贴上了定身咒,高大的黑马一下子就停了下来。
“小云,你没事吧?”一位少妇满脸焦急地冲了过来,猛地抱住我怀里的小男孩,连声道谢,我放开手,“噌”地站起身来,冲着马上的人正要大骂,在看清他的容貌之后,不由愣在了那里。怪不得我用了个又字,真的就有那么巧!
那双幽黑狭长的眼睛,一袭黑色深衣,不就是上次让我搭了顺风马的男人吗?不过此时那双清冷的眼神中似乎有些微诧,也许他也料不到我们这么快又见面了吧。
“文正……”我忽然想起了他的名字。
“叶隐?”原来他也没忘记我的名字。“这是怎么回事?”他似乎对于马的突然静止有些摸不着头脑。
我赶紧蹲下身,迅速扯去符咒,马儿似乎也摸不着头脑,只是低低嘶鸣一声,居然没有继续跑。我的目光扫过他的手,发现他的手紧紧勒着缰绳,心中又略略有些释然,看来这个人还不是那么坏,至少他还知道悬崖勒马。
“什么怎么回事,幸亏你及时勒马,才没有伤到那个孩子。”我趁机推到了他身上,又道:“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危险!”
他的脸色发青,隐隐含着一股怒气。他看着我,忽然一伸手,把我拎上了马,双腿一夹马腹,往城外疾驰而去。
“喂,你做什么啊!”这下子轮到我摸不着头脑了,难不成要把我扔回原来的地方吗?
他一言不发,只顾策马往前,也不知颠了多久,直到到了一片杂草从生之处,他才勒住了马。马刚停下,我就跳了下来,我可不想跑得更远了。他也翻身下了马,一声不响地坐在了一块石头上。下马的时候我看见他的手掌内侧很红,想来是刚才使劲勒马的缘故吧,顿时心中气消了不少。
“喂,我说你怎么了?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我忍不住问道。看他的样子好像受了什么刺激,一副被惹到的样子。
他脸上神色不停变幻,默然了一会,忽然开口道:“是。”
“什么事?不如你和我说说,也许说出来就舒服了。老是憋在心里会生病的。”我顿了顿,又道:“反正我也不知道你是谁,你就当我是块石头好了。
他闻言脸色缓和了一点,眼中闪过一丝好笑的神色,道:“有你这样的石头吗?”我讪讪地笑了笑。
“我父亲已经过世了,家中只剩我和母亲,父亲给我们留下了庞大的家业,但是我的——伯父却存心不良,想据为已有,以我还未行冠礼为由,处处和我作对。如今全族人都站在他一边,我提出什么建议都被他否决,他提出什么建议我都要接受。”他的语气中带着一丝难以捉摸的情绪。
这个好像是电视中常见的桥段吧,出身富贵好像总是会碰到这样的事情,算了,我就随便安慰他几句吧。“你的这个伯父也太混蛋了,”我看着他道:“你千万不要气馁,一定要和他斗到底,就算族人全站在他一边又怎么样,我就不信所有人都帮他,总会有几个支持你的吧,你是你父亲正统的继承人,怕什么,明的现在斗不过他,可以暗地里想办法啊,慢慢积聚力量,在适当的时候给他致命一击。”
他神色古怪的看了我一眼,道:“今日又是这样,我差点就按捺不住了。”
“啧啧啧,不行哦。”我用手在他面前摆了摆,道:“你说如果打人一拳,是就这么打力量大,还是缩回去再打出去力量大呢?
“自然是缩回去再打出去力量大。”他应道。
“对啊,你要知道细小的沙粒需要几百年的时间才能变成昂贵的珍珠,丑小鸭也是历经艰辛才能成为美丽的白天鹅,在没有把握前绝对不能轻举妄动,现在小小的忍耐只是为了积聚更多的力量,将来就可以重重给对方一拳了,我保证你一定会打得他再也没有站起来的机会。”
他有些诧异地看着我,忽然笑了起来,道:“我自然是不会那么冲动,只是偶尔也会有气极的时候,我是不会这样坐以待毙的。倒是你一个女子,见识却不少,读过私塾吗?”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你知道吗,我最讨厌的一句话就是说女人头发长,见识短,其实你们男人的头发也很长啊,这句话真不知是哪个笨蛋想出来的。准是个光头,要不就是个和尚。”我瞥了他一眼道,看古代男人头发多长啊,真不知道那句话是怎么出炉的。
他唇边漾开一丝笑意,道:“你究竟是从哪一国来的?楚国?韩国?”
“哦……反正还要远一点。对了,说出来有没有好点?”我赶紧打了个马虎眼。
“好像的确舒服点了。”他站起身来,走到马身旁。
“你好像很喜欢骑马哦。”
“不错,每次我心情烦闷的时候都会策马狂奔,这样心里就会舒服一点。”
“这样啊,我看下次你心里烦闷就找我聊天吧,省得像今天一样扰民。”我不由笑了起来。
他看了看我,嘴角又扬了起来,“也好,石头姑娘。”
“哦……我叫叶隐啦。”我立刻提抗议。
“该回去了,不然被人发现就不好了。”他没有搭理我,抬头看了看天说道。
“被人发现?你是偷跑出来的吗?”我疑惑地问道。
“走吧。”他岔开了话题,没有回答。
“那我以后就叫你小正吧。”
“那我就叫你石头姑娘吧。”
“叫我叶隐!”
“石头。”
“……”
“呵呵。”
很快就到了李信出征的日子,这小两口自然是情话绵绵,难分难舍。不过也是有趣,古代人还真是发乎情,止乎礼,两人这么相爱,却连个拥抱都没有,要是现代,早就来个goodbye-kiss了,
我微笑着侧过头,目光刚好落在一旁的李越身上,他牢牢地盯着两人,眼神闪烁着难以捉摸的神色,两手不自觉地握成拳形。
“对了,茗颜,要是有什么事你就和阿越说,他就像是你的亲哥哥一样,阿越,我不在的日子,你有空也过来替我看看茗颜。”李信看起来对这个弟弟是深信不疑。唉……
李越忽然笑了起来,很快地换上了一副愉悦的神情道:“大哥,你就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替你看着未来大嫂的。”
身为旁观者的我,把他的一言一行尽收眼底,心里居然隐隐滋生了一丝同情,想必在他的体内,也只是一个苦苦挣扎的灵魂吧。
李信出发后的几天,李越只来了一次,而且也是彬彬有礼,毫无异常,看得出他也在拼命克制自已的情感,究竟为什么他会做出那件事,毁了三个人的幸福呢?我真的很疑惑,爱情真能令人失去理智吗?拿飞鸟来说,女人对他来说就好像是新的衣服,换个不停,他是永远也不会为了一个女人失去理智的吧。而司音更不用提了,他对任何女人都没有兴趣,所以那样的爱情片段是根本不会在他身上上演的。至于我自己,到现在好像还没有碰到过让我动心的人,就算有,我也不会失去理智吧。
日子无惊无险地过了大概有半个月。这期间李越也断断续续地来了两次,每次来也只是说些他哥哥的近况,战事的进展,让茗颜宽心。茗颜听到捷报频传,也不由放了心,特意挑了一日陪茗夫人去游湖散心。
咸阳城中闻名的美人果然是名不虚传,马车刚行至湖边,周围就有很多人驻足而立,希望有幸一睹美人的风采。我不禁暗暗好笑,要是柳颜知道自己的前世竟然如此风光,不知会作何感想。
我扶着茗颜下了马车,抬头望了一眼天空,天色转暗,似有薄雨欲降。忽然心里一惊,觉得好像忘了拿什么东西了,就在这时,茗颜回头道:“小隐,把我的那把油纸伞拿过来。”
我一下子僵在了那里,油纸伞?对了,临出门前茗颜特地提醒我记得带那把李信送她的油纸伞,还说在小雨中撑伞漫步湖边别有韵味,我完全忘了这回事。唉,我果然是很不适合丫环这份职业。
“我,我忘了拿来。”我讪讪道。
“什么!你是怎么做事的!”茗夫人的脸一下子就沉了下来。
“娘,您不要生气了,就让小隐回去拿一趟,反正我们也不急,小隐,你就坐马车回去取,快去快回。”
我使劲地点着头,茗颜,你真是个好姑娘,不枉我穿越千年来帮你。
茗颜和她母亲在一起,应该不会有事吧。我出了寺门,走到一个偏僻处,掏出符咒,默念咒文,开始召唤附近的动物灵,白光闪耀,符咒很快幻化成一只麻雀,乖乖停在了我的掌心。
“去,到茗颜身边,有什么不对立刻告诉我。”我把手一放,麻雀扑楞扑楞翅膀,很快就往寺里飞去。这样应该保险了吧,我轻轻舒了一口气。
幸亏从湖边到茗府也不是很远,不多时马车就到了府邸门口。坐这没有弹簧的马车简直是受罪,我倒还宁可徒步呢。现在真的很怀念飞鸟的法拉利,那才叫享受速度的快感。
刚迈下马车,我的腿脚一阵发麻,没有站稳,一下就跌在了地上。正想站起来,忽然听到一声轻笑,是哪个混蛋敢取笑我?我抬头怒视那个不知好歹的人,“啊?”等看清眼前那人的样子,我不由惊讶地喊了一声。一袭黑衣的俊朗少年,正居高临下地端坐在马背上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居然是……小正。
“你怎么在这里?”我瞪着他问道,怎么会这么巧,来了秦国的短短时间里,已经和他撞见好几次了。
他没有回答,只是轻轻哼了一声,道:“你果然是太卜府的人。”
“是啊,有什么奇怪的,我就是太卜府的丫环呀。”我瞥了他一眼道,他那个居高临下的神态最让人来气了。
“丫环?”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疑惑。“对了,”他慢吞吞道,“你打算在地上坐到什么时候。”
啊,对了,我居然忘了自己还跌倒在地上,赶紧一个骨碌爬了起来,拍了拍自己的裙子。
我抬起眼,正对上他的眼睛,他的眼中居然带着一丝很浅的笑意,真是难得。
“对了,你怎么又偷跑出来了,你的……伯父又欺负你了吗?”我想起他说过的话,只有心情不好时他才偷跑出来策马狂奔。
他眼底的笑意立刻就消失了,随之取代的是一片冰冷。“他为所欲为的日子恐怕也不长了。”一瞬间我似乎感到有两把利刃在他眼底散发森森寒意。拥有这样眼神的人,似乎并不是个普通的贵族公子。
“我今天好不容易出来,陪我去城外吧。”他的语气有些缓和下来。
我摇了摇头,道:“不行,我还有事,今天没空,改天吧。”我还要赶着送伞呢。
“什么!”他的脸色一变,眉毛高挑,眼中隐隐有怒意:“你敢拒绝我!”
“拒绝你又怎么样啊,我真的有事,不是说了改天再陪你聊天吗。”我也挑了挑眉,这什么态度啊,听了真不爽。
“你……”他一时说不出话来,显然是很少被人这样反驳过吧。
“失陪了!”我朝他做了个鬼脸,迅速地往府里跑去。
“叶隐,你给我记着!”身后传来他愤怒的声音。
待我拿了纸伞出来,他已经不见了,想想小正他也是好不容易才偷跑出来,而且像他那样的人,一定也很难找到倾诉的对象。正因为我不知道他是谁,所以他觉得向我倾吐比较安全吧。算了,下次遇到他再好好和他聊吧。
马车行至湖旁,我刚要下马车,忽然听见翅膀扑腾的声音。我大惊,忙掀起帘子,那只麻雀一下子飞了进来,不由心中一紧,颤声道:“茗颜她?”麻雀歪了歪脑袋。我立刻跳下马车,跟着麻雀往湖边跑去,只觉心乱如麻,怎么回事?这里不可能发生那件事呀,难道有别的我不知道的意外?
第四章 风云突变
一靠近湖边,就看见那里挤满了人,我心里暗暗叫糟,莫非茗颜她……我慌忙挤开人群,冲到岸边,匆匆看了一眼,不由倒抽一口冷气。只见湖中有一女子随波浮沉,湖边茗夫人一众女眷只是哭喊,糟了,一定是茗颜!聚集在这里出玩的多是女眷,也难怪无人敢去救人,我也想不了这么多,刚准备下水救人,忽然一条修长的人影闪电般冲过人群,一跃而入到湖中,奋力抓住了池中的女子,使劲把她拖上了岸。我只看清好像是个男人,一个年轻的男人。
当他浑身湿透的爬上岸来,和我打了个照面时,我不由又大吃一惊,这个男人居然是李越。只见他不顾一切地搂住茗颜,焦急地呼唤着她的名字,“阿颜,阿颜,不要有事,千万不要有事。”他翻来复去地说着这两句话,轻拍着茗颜的背部,神情有些失控。我看茗颜眼皮微动,不由松了一口气,应该是没有大碍了。果然,她慢慢睁开了眼睛,“哇”地一声吐出了几口水。李越欣喜若狂,又一次把她紧紧搂入怀中,喃喃道:“还好你没事,还好你没事……”
围观的人群开始有点窃窃私语,茗夫人的脸色似乎也有些奇怪,正要说什么。我已经飞奔过去,不着痕迹地拉过茗颜,用自己将他们两人隔了开来,急切地朝着茗颜问道:“小姐,你没事吧?你怎么样?”茗颜似乎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茫然地看着我。
“今天要多谢李公子了。”茗夫人款款施了个礼。
“夫人,李公子此举真是仁义之举,李将军托他照顾茗姑娘,他们果然是兄弟情深,今天这个勇救大嫂的义举一定会成为佳话。”我连忙插嘴道。茗夫人脸色稍有缓和,微微朝我点点头,又对茗颜道:“阿颜,还不谢谢你未来小叔。”
“不用了,”李越的神色古怪,嘴角泛起一丝略带苦涩的笑容。
我看着他,心中却是满腹狐疑,他怎么会在这里,怎么会出现得这么及时,难道他一直都跟着茗颜?
茗颜回府以后就病了,古代贵族女子的身体果然是比较娇弱。这期间,李越忽然来得频繁起来,还每次都自责是他没有照顾好大嫂。
“小姐,出去到花园走走吧,老是睡在床上反而不好。”这一段时间相处下来,我和茗颜的感情已经不错了。有时说话有些随便她也不在意。
“到花园?”
“对啊,看看红叶,赏赏菊花,精神也会舒畅一点呢。”
“嗯。”她点了点头,下了床,披上了一件绿色外衣,我搀着她慢慢走到花园里。初秋时节,枫叶正红,菊花初绽,地面上落叶纷纷,好似一条黄色锦织地毯,走在上面嘎吱嘎吱作响,别有情趣。园子里到处散发着一阵一阵淡淡的幽香。我扶她在亭子里坐下,坐了一会道:“不如我给你沏壶茶,可以边喝边欣赏景致,岂不更风雅。”
她微笑着点了点头。
等我砌好茶,端着点心往花园走去时,忽然发现一片红枫之后悄然站立一人,正是李越。他正全神贯注的凝视着前方,一眨不眨地盯着亭子里的女子,脸上神情复杂难辨,眼眸中流露出难以掩饰的爱慕。
我的心里忽然有些不安起来,自从上次落水事件之后,李越好像就变得有些奇怪,难道上次的事情就像是一个催化剂,激发了李越心中隐藏的情感?
想到这里,我不禁一惊,这些天看来要多注意了,也许那件事,真的会发生的……
在我的时时提防之下,总算又平平安安地过了半个来月,茗颜的病也好得差不多了。这日李越又来茗府,说了件让茗颜甚为高兴的事,上党叛军已经被歼灭,李信很快就要凯旋而归了,如果不出意外,十天之后就能到达咸阳。
不只是茗颜欣喜,我也稍稍松了口气,再过十天任务完成,就能回去了。但是如果按照阿保机所说的,在这短短十天内就会发生这么多事情吗?
“越哥哥,到时我也一起去城外迎接信哥哥好吗?”她巧笑嫣然道。
李越微微一点头,道:“好,我们一起去。”
“越哥哥,等我和信哥哥成了亲,我还能喊你越哥哥吗?”她忽然问道。
李越脸色微变,眼中闪过一丝难以猜透的神色,道:“当然可以。”
他顿了顿,又道:“明日我要去一趟雍城,也许要过几日再来了。”
“嗯,那你路上小心。”茗颜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来,忽然身子一晃,李越迅速地扶住了她的肩,“没事吧,阿颜。”茗颜摇了摇头,李越的手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她的肩,忽然往下滑,一下子抓住了她的手。
茗颜微愕地看着他,一时反应不过来。
“阿颜,你到底喜欢我大哥哪里?”他突然问道。
“我,”她似乎有些慌张,想要抽出自己的手。
“小姐,你该回房了,”一看形式不妙,我赶紧过去打岔。李越见我过来,立刻放开了手,低声道:“抱歉,阿颜。”
茗颜看着他,忽然一字一句清晰道:“我喜欢你的大哥,哪里都喜欢,全部都喜欢。”
李越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他强笑了一下道:“那就好,那就好,我告辞了。”说完,头也不回就走了。
李越要去雍城,那么暂时就不在咸阳了,我的心里也略略释然了一点。这个*,离茗颜越远越好。
好像很久没有看到小正了,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不会真的生气了吧?如果有机会,我倒还挺想和他道个别的,毕竟,他也是我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勉强也能算是个朋友吧。
“小隐,你好了吗?可以动身了吗?”执兰像个幽灵般的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好了,好了。”我一边说着,一边整了整自己的衣裙。林嫂刚才找了我们,说要我们跟着出府替茗颜置办回礼。按秦国风俗,过几日,等李信回来,李家就会派人带着聘礼来茗家纳征,那个时候,女家需要回礼。回礼一般都是茶叶,生果,扁柏、薑、茶煎堆、鬆糕,最重要的是一双新鞋,象征白头谐老。
从没有看过真正古人婚嫁的我,对这一切自然是颇感兴趣。林嫂一说,我一想,反正李越不在咸阳,再说我的雀灵一直都在茗颜身边,所以也就没有找借口拒绝。
秦都咸阳的城市布局规范而又严整,城市功能比较齐全,区域划分明确。一共分为三大部分:北部为宫殿官署区,南部为工商居民区,西北部为陵墓区。太卜府正好介于南北交接处,所以就现代眼光来看,买东西还是很便利的。
只可惜来了这么久,我还没有机会好好看一眼闻名的咸阳宫,更别提那位赫赫有名的始皇帝了。
林嫂的眼光果然很挑剔,光是买一双新鞋就看了十几家店铺。我不由开始郁闷起来,一看执兰,她脸上也隐隐透出了一丝不耐。趁着林嫂在内堂仔细挑选询问的时候,我拉着执兰来到了店铺门口。零零散散的站着一些小贩正在兜售胭脂、玉器、发簪等小玩艺。执兰立刻拿起一盒淡红色胭脂颇有兴趣地看了起来,我也顺手拿起一个雕成貔貅状的玉挂件看了起来。一看就是个假货,不过那细致的雕刻工艺,倒也令人惊讶。
“我买了。”执兰已在那里痛快地掏出了钱币,迫不及待打了开来,问道:“隐姐姐,这个颜色很好看吧?”我看着她,忽然起了邪恶的念头,道:“漂亮,不过我们家乡有种特别的技巧,把它抹在眼皮上,眼睛会更有神,更漂亮哦。”
“真的吗?”她半信半疑道。
“真的,上次你看我把石黛和珍珠粉末混在一起调的那个灰色,画眉不是好看多了。”自从上次调出那种自然的灰色,包括茗颜在内,现在都不用黑色了,不过也是,那时什么铜黛、青雀头黛和螺子黛都还没出现呢。
特别在我把以前经常做的什么水果面粉面膜全部无保留相授后,她们每逢化妆时都喜欢听听我的建议。
“可是这是红色的。”她还是有点迟疑。
“眼皮上了这个色就不一样了。”
“好吧。”她闭上眼,好像待宰的羔羊一般。我忍不住笑了起来,用手指蘸了点胭脂轻轻抹在她眼皮上,慢慢匀开,不知道古代女子能不能接受这种眼影呢?
“好了!”她缓缓睁开眼睛,一脸紧张,忙借过小贩的铜镜看,仔细看了半天,茫然道:“真的好看吗?”唉,下次去执行任务时一定要带面化妆镜,这古代的镜子实在是……我忙点头道:“那是当然,回眸一笑百媚生,保证让一大片男人乖乖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哈哈!”
看她忽然脸红起来,我连忙刹车,糟糕,一时得意忘形,忘了这里是两千年前。
身边忽然传来一声轻笑,这个笑声好熟悉,莫非……老天,不会每次这么巧吧。我忙回过头去,果然,又是他!
“小正?你怎么在这里?”我惊讶地问道,他好像永远都是一袭黑衣,伴着他的似乎也总是那匹黑马,每一次他偷跑出来怎么都能撞到我,奇怪!
他的眼底隐隐有些笑意,我瞄了一眼执兰,她的脸涨得通红。
“上马。”他看着我,忽然说了两个字。
又来了,这种令人不爽的命令口吻。
“我马上就要回府了,不如等下……”还没等我说完,身子一轻,已经被他拎小鸡一样拎上了马。
“啊!”执兰惊叫一声,闻声而出的林嫂也是大惊,道:“快放下她,不然我报官了。”
“不用,不用,我马上回来,我……认得他。”我赶紧摆手。小正虽然脾气大了点,但不是坏人,还不至于要报警。
他轻轻哼了一声,一扬马鞭,立刻策马而去,只留下还在那里发呆的林嫂和执兰。
“喂,我说你能不能不要这么霸道。”待马在城外停了下来,我跳下马,在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
“你一个姑娘家,刚才都说些什么,羞不羞?”他一边拴马,一边瞥了我一眼。
“有什么羞的,女为悦己者容,她打扮得漂亮点,让别的男人喜欢她,有什么不对。”我振振有词道。
他摇了摇头道:“那至于一大片吗?”
“一大片才好啊,这样才能选出一个满意的嘛。”
“选?一个女子好像没这个权利吧。”
“那倒是,可是你们这里男人好像也没挑选的余地呀,不都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吗?哦,除了嬴政,他是大王,可以随便挑。不光是他,有点地位的男人也可以吧。”我耸了耸肩。
他盯着我,挑了挑眉,道:“嬴政,嬴政你倒叫得挺顺口的。”
“啊,不好意思,我又忘了,大王大王。”
“毫无诚意。”他侧过头去,凝视着远处道:“就算是嬴政,他也没有这个权利。”
“你怎么也叫他的名字。”
“反正只有你在这里。”他微微笑了笑,又道:“不过对他来说,秦国大业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女人……”
“不过是暖床和传宗接代的工具。”我很快地接了他的话。
他微微一诧,脸色一沉道:“你是个女子,说话怎么总是这么没有体统。”
“咦,我是女子吗,不是有人叫我石头吗?”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脸色顿时一缓,唇边露出一丝笑意。
一看他笑,我更加放松了,道:“不过我还挺同情那些高高在上的帝王们,就算有三千佳丽,却也难得一位真心人,对普通人来说如此,对帝王来说就更难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眼中神色喜怒难辨,
“对了,你家里怎么样了,那个伯父呢?”我忽然又想了起来。
他若有所思地望着脚下道:“明年我就会去雍城行冠礼,如今我羽翼渐丰,身边也在部署,一旦时机成熟,我自会铲除他。”他又抬起头来,道:“日后我恐怕不能溜出来了,不过等我解决了一切,我自会去太卜府接你。”
“接我?”我差点没惊得跳起来。
“不用了,不用了,”我连忙摇头,直摇得自己头晕。
他脸色微变,道:“难道你想在太卜府呆一辈子吗?”
“当然不。”
“既然这样……”
“其实我有件事想和你说,过一阵子我就要回家乡了,所以今天也顺便和你道别。”我赶紧打断他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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