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民生民计 第二十二章 为官者(3)-《隋唐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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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至此时,许敬宗接到讼状,终才明白了王夫人的意图所在。

    许敬宗可不是个趋炎附势的官员,他毫不犹豫地接了周家的讼状,立即开堂会审。这无视权贵之举当然惹恼了王夫人,要知道,她可是皇帝娘娘的宠信之人,想当年还在华阴马家村救过皇帝娘娘一命呢!

    于是,在官署的捕快持着传询文书前去拿王贺言听审时,抚军夫人竟然使抚军命其亲卫队将弟弟的居所围住,不准官署拿人!

    官署的捕快怎能与驻军对抗?无奈,许敬宗将此事通报了扬州监察队,希望监察队出面协调,将人犯提至公堂候审。不料,监察队竟以事关军、政为由,强行将案件接过,并最终罚王贺言出黄金三千两赔偿周家,草草将此命案了结。

    周家不服,许敬宗也不服!

    且不论一桩民事命案该不该由监察部来审断,就是其判决的结果也是大大不公!……依大赵律法第七条:凡故意使人伤残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一年至十五年监禁,其中情节恶劣者,发配至倭岛永纳山,与倭人同劳役;凡故意使人死亡者,视其情节轻重,处十五年监禁或死刑,其中情节恶劣者,处以腰斩极刑!

    王贺言强抢民女,并将其逼迫致死,其罪当诛,若遇量刑稍重之人判决,其人当得腰斩!

    许敬宗听得判决之后便将手头的相关卷宗与周家的讼状整理,就要向上送至河南道执政使刘凤阳手中。不料卷宗尚未送出,扬州刺史府倒莫名奇妙地起了一场大火,而且更在大火之后,救火的人员竟在焚毁的刺史府内发现了不下五千两黄金。

    扬州监察队立即以巨额黄金来源不明之罪名将大火中余生的许敬宗及其家人扣押,并迅速立案。其间许敬宗知自己是因为王贺言一案被人构陷,可他并不抱开罪的希望。显而易见,监察队与抚军已经勾结在一起……王贺言一案的卷宗被烧毁,周家肯定也被处理,而许敬宗虽然侥幸从大火中余生,只怕也会在监禁中不明不白的死去!

    好在,此事惊动了当时的河南道执政使刘凤阳,他亲自来到扬州主审许敬宗涉嫌受贿案。会审中,许敬宗即便鲁直,却也知道就凭刘凤阳之力是无法同勾结在一起的驻军与监察队抗衡的!因此他没有辩驳,也没有将王贺言一案捅出来……许敬宗只求留得一条命在,为自己、也为周家讨得一个公道!

    其后,因许敬宗受贿金额颇大,经刘凤阳审后报与了朝廷。也是许敬宗命不该绝,适逢其时武帝发兵征伐朝鲜半岛,为稳定国内朝野人心,大赵律法执行稍比往日宽松,而许敬宗因为受贿赃款俱能退回,因此得以从宽发落,终被削为平民,永不为朝廷录用。

    许敬宗一得释放,为了躲避王家的迫害追杀,他便立即带着家人悄然离开了扬州,最终来到了徐州隐姓埋名,与家人以酿酒贩酒为生。

    ……

    听了老友所言,李靖大怒,拍案而起!

    “这成了什么世道!前日在宋州也是如此,今日来到徐州又得此闻!……”李靖怒目圆睁,“没想到啊!……小小的一个河南道便是如此,我大赵的繁华之下究竟掩盖着多少的罪恶!”

    一把握住老友的手,李靖朗声道:“老许,此次即便拼着一身剐,我也要助你将沉冤昭雪!”

    一时间,许敬宗忍不住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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